1.悬浮物质污染。悬浮物是指水中含有的不溶性物质,包括固体物质、浮游生物及呈乳化状态的油类。它们主要来自生活污水、垃圾和采矿、建材、食品、造纸等工业产生的污水,或者是由于地面径流所引起的水土流失。悬浮物质的存在造成水质浑浊、外观恶化,改变水的颜色。
2.热污染。污水的水温是污水水质的重要物理特性之一。污水处理过程中,水温过低(如低于5℃)或过高(如高于40℃)不仅会影响污水的生物处理效果,而且温度过高的污水排人水体后,造成受纳水体的水温异常升高,水中有毒物质毒性加剧,溶解氧降低,危害水生生物的生长甚至导致死亡。温度较高的污水主要来自热电厂及各种工艺冷却水。
3.放射性污染。污水中的放射性物质主要来自铀、镭等放射性金属的生产和使用过程,如放射性矿藏、核试验、核电站以及医院的同位素实验室等。放射性污染对人体的影响可以长期蓄积,引起潜在效应,诱发贫血、癌症等。